另一角度思考「還息不還本」
27-2-2020
香港人的通病,是思考問題時,往往以「是否有著數」作為出發點。例如討論吃自助餐,更多人會問「抵唔抵食?」而不是「是否好食?」。同理,銀行界表示因應疫情,推出「還息不還本」的安排,更多人會問「有無著數」而非「是否有幫助」;其實換一個角度想,問題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答案。
討論之前,先分享一套電影,話說筆者最近在NETFLIX看了《教廷白煙 The Two Popes》,故事說的是兩任教宗本篤十六及方濟各之間的故事。二人對教會發展、教會的規條等見解都南轅北轍,整套電影很多場面都是兩個老男人的對話,但對白精警,不論是否信徒,都值得一看。電影之中,仍是樞機主教的方濟各與時為教宗的本篤十六見面,說了一個笑話:
兩個神學院的學生都是煙不離手的煙民,對於祈禱時是否可以吸煙,感到有點迷茫,於是學生A向神學院的主事人問:「我們在祈禱時,可不可以吸煙呢?」主事人說:「當然不好」。A向同學B回報時,B卻說:「你問錯問題了,你應該問:我們在吸煙時,可不可以祈禱嘛」。祈禱時吸煙,與吸煙時祈禱,本來是同一回事,但問問題的方式不同了,答案可能大有不同。
回到還息不還本的安排,在討論「是否有著數」時,大家把焦點放在「只還利息期間,每月還款會減多少」。但其實把問題反轉,可能更易突破盲點,假設有一天,銀行走來跟你說:「你願意多付我6個月的利息嗎?」想必你會認為銀行在搵笨。但「還息不還本」6個月,本質上就是「多付銀行6個月的利息」#,但表述方式不同,便予人完全不同的感覺;換一個表述方式,你甚至不會再問「是否有著數」。
今次銀行提出「還息不還本」的安排,原意應該不是有特別好處於借款客戶,但也不是要搵客戶著數,是否申請,應該視乎自己近期的財務需要,而不是有沒有著數。
#還息不還本對於期後還款有兩種安排,其一是相應延長還款期。例如按揭年期本來尚餘20年,銀行容許6個月還息不還本,便是在6個月內只還利息,之後恢復正常供息供本20年—即是多付銀行6個月利息。
另一種方式,是維持既定的還款期,但只供利息的安排完結後,即是往後每期多付利息。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20年2月26日
如有任何關於按揭問題,可直接Whatsapp聯絡我們(+852 55966181).
返回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