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盤即供付款的按揭時程
17-9-2021
近年一般樓花新盤的即供付款安排的成交期有愈來愈長的趨勢,有些可長逾1年;但最近有2個新盤反其道而行,樓花成交期只有45天,對於需要申請按揭,特別是高成數按揭的買家,時間上可能較為緊張。
樓花新盤有2大類付款安排:現金/即供及建築期。前者即未交樓已要交付全額樓價,但一般有較大折扣;後者即入伙才支付全額樓價,但折扣較少。如果是樓市老手,可能會記得,多年前香港樓花即供付款的成交期,一般也是45天。即9月1日簽臨約,要在10月15日成交,支付全額樓價。
後來由於種種原因,通行多年的樓花45天成交期愈拖愈長,個別項目甚至長逾1年。即供期長短,無所謂是否着數(一般成交期愈長,折扣愈小)。對買家來說,如果非以現金支付樓價,而是要按揭融資,反而要考慮時間是否可以配合。
一般來說,45天成交期是足夠完成申請至取用按揭的整個步驟──前提是買家的入息證明齊全。問題是,現實上不少新盤買家可能是因一時的氣氛認購新盤、平時未有妥善管理入息證明、稅務紀錄。一旦成功揀樓、簽署臨約後,才臨急準備文件、申請按揭。文件不齊全,可能會延誤按揭申請,未能於指定日期完成交易。輕則要向賣方支付罰息、又或要向發展商要求更改賣價較高的建築期安排;重則要撻訂離場,損失訂金。
另外,按揭保險計劃適用於樓價600萬以下樓花項目,可能有部分新盤買家,打算以按保入市,以即供付款購買此價位以下的樓花。但要留意,由於按保牽涉銀行及保險公司,一般審批時程較長,45天成交期,不一定足夠完成申請。有意入市的買家,如果心水項目的樓花成交期較短,便要仔細考慮,要不一早準備所需文件,要不便要考慮選用較長時間的成交付款安排。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21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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