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床異夢的置業風險
23-4-2020
近幾年由於印花稅制的變動,本地人的置業習慣亦有大變化,其中最明顯的是夫婦等直系親屬置業,由過去普遍以聯權共有(長命契)方式持有,改為普遍以單名入市。此種改變,有時也會出現令人尷尬,甚至負上財務代價的結果。
早前我們處理一個個案,陳生陳太約在十年前購入自住物業,數年前陳太已將業權轉予丈夫,計劃未來自己以單名入市(在現時印花稅制下,可節省相當於樓價逾一成的印花稅)。
夫作擔保 「隱藏」債務拖累壓測
最近陳太計算過,自己收入不足以應付心水物業樓按的壓測,需要先生作按揭的擔保人。在口頭討論,獲丈夫承諾作按揭擔保人後,陳太不久便簽約買下一個新盤細單位。但在申請按揭時,才獲銀行告知,由於陳先生本身有其他債務,二人的樓按申請未能通過壓測。晴天霹靂的陳太才發現,丈夫原來在外面有一條金額不算少的「街數」。
此類個案在過去在夫婦習慣聯名置業的年代,較為罕見。原因可能是二人都是業主身份,即使大家財政獨立,在置業前會傾向將自己的財務情況和盤托出,小心計數再作入市決定。但單名入市的生態形成後,我們近年看到,一些財政獨立的夫婦在購買物業時,有時可能是其中一人未完全了解伴侶的財務情況便決定入市,獲得對方口頭承諾作擔保便會簽下買賣合約。
宜先確認擔保人財務狀況
而有債在身的一方,亦可能因為本身沒有置業計劃,沒有留意債務會影響壓測的計算,亦不好以任何理由拒絕支持配偶的置業決定,種種原因而隱瞞債務至最後一刻。到了銀行處理按揭申請,查閱信貸紀錄時,債務情況才曝光。
在個案中,陳太原本以即供付款購買單位,因成交期近,即使已找到其他擔保人,也因銀行處理不及,要與發展商安排更改至建築期付款。雖然過程中要多付樓價,卻避免了撻訂損失訂金,算是不幸中之大幸。
要避免類似的情況在自己身上出現,計劃單名入市,又需要家人作按揭擔保的業主,即使獲家人承諾作擔保,也宜多問幾句,確保對方無隱藏的債務,才好作出入市行動。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20年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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