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租族的按揭理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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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上有一些所謂「雙租族」的存在,意指有物業出租,同時又租住他人單位的業主。此類市場參與者作出如此選擇,有眾多的理由,而其中之一是按揭。

有時一般人看到一個有樓收租的業主,同時租用他人物業,會不明所以,「為何自己有樓,仍要租用他人單位」?

其實,雙租族自己有單位不住,而選擇將單位放租,自己另行租住單位,理由可以千奇百怪。其中之一是不知何故,買入單位後才發現不喜歡,寧可另租居所。但要把持有的單位甩手,如果購入時間不足3年,又要支付額外印花稅,折衷方案便是「雙租」。

其他理由可以是當事人的心水區域是市區,手持資金又不足以在心儀區域置業,但又看好樓市,便退而求其次,在其他地區置業收租,自己再租樓住。

雙租族

此外,銀行的按揭批會要求,有時也會促使部分業主採用「雙租」策略。舉例,陳宅一家月入5萬元,已持有一個未供滿的自住物業。他們再購買第二個單位投資時,按揭成數會是四至五成,而且新舊按揭供款總額不逾月入四成,假設利率上升3厘時,總供款不逾月入五成。

假設他們把自住物業出租,再購買第二套物業,原則上供款與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的要求不變;但因為有物業出租,因此多了一筆租金收入(一般銀行計算租金收入時,會以七折計算,例如1萬元的租金收入,計算供款與入息比率時,會視為7000元的收入)。在某些情況下,第二個物業可借用的金額會稍為增加。

對雙租族來說,假設收租所得及租樓支出接近,便不會為財政帶來太大壓力;但在申請第二個物業按揭時,卻因有租金收入,而可增加貸款額,因此雙租便成為一些看好樓市的投資者的部署策略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2019年6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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